同一筆利潤,兩個百分比
成本 60、收入 100,沒有其他費用時,利潤是 40。利潤率(margin)以收入為分母,40 ÷ 100=40%;成本加成率(markup)以成本為分母,40 ÷ 60=66.67%。因此成本加成 50% 並不等於利潤率 50%:成本 60 加成 50% 後賣 90,利潤率只有 30 ÷ 90=33.33%。
把每筆交易的成本放進來
本工具基礎成本=商品成本+固定費+賣方運費,百分比費另從折後收入扣除。售價 100、商品成本 50、運費 5、固定費 5、費率 10%,貢獻利潤是 30。margin=30%,markup=30 ÷ 60=50%。其他系統若將百分比費也計入 markup 分母,結果會不同,請先比定義再比數值。
用公式反推,而不是直接加目標百分比
假設目標利潤率 m、費率 f、折扣率 d,所需標價=基礎成本 ÷[(1-d)×(1-f-m)]。成本 60、費率 10%、目標 30%、折扣 10%,得到 111.111…,向上取整為 111.12。若只把成本加 30% 得到 78,就漏掉了以收入為分母及各種費用的效果。
注意取整與不可達目標
一般顯示採十進位四捨五入,反推價格則向上取整到分,以免達成率跌破目標。費率加目標利潤率必須小於 100%;超過這條線時,再高售價也無法補足正成本。零收入沒有可定義的利潤率,零基礎成本沒有可定義的成本加成率,工具會清楚提示而非顯示誤導的零。
用已結算訂單驗證假設
這裡算的是廣告前、稅前與固定營運費前的貢獻。若一張訂單含三件商品,不應把整筆運費重複算三次;也不應漏掉包材或實際金流費。請選擇一致的成本分攤方式,以幾筆真實已結算訂單校驗,再將規則套用整份目錄。